司机上路要有驾驶证,叉车作业也应有相应的证件。获取叉车证需要经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个科目,从报名到取证需要花费一段时间,一些企业的作业人员不免动起了“歪心思”
据悉,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萧山区检察院移送的案件后,立刻开展立案调查。经查,案件当事人之一的陈某军利用互联网与他人联系,以1500元的价格购买伪造的《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1本,该证印有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的钢印。
随后陈某军将该《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借给另一当事人陈某江,陈某江又将该证件上陈某军的照片换成自己照片,并使用该证在杭州某有限公司进行叉车作业,目前被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案件正在办理中。
据介绍,2名当事人的行为均违反了《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三十二条“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取证无捷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使用假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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