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427种药品、21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

2024-03-08 产品中心

  6月16日,济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及药品目录执行情况,截至目前,济宁市已有427种药品、21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累计节约患者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超过20亿元。

  济宁市医疗保障局作为职能部门,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认真做好组织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参加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了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于2023年4月30日在济宁市落地实施。

  继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后,国家又将临床用量大、群众负担重、市场之间的竞争较充分的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纳入第三批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平均降价84%。此次集中带量采购根据颈椎、胸腰椎手术的需要,覆盖颈椎固定融合术、胸腰椎固定融合术、椎体成形术、内窥镜下髓核摘除术、人工椎间盘置换术5种骨科脊柱类耗材,形成14个产品系统类别。

  其中,占脊柱手术量三分之一的胸腰椎后路固定融合术,其耗材平均每套价格从3.3万元下降至4500元左右,降幅86%;技术最新的胸腰椎微创手术,其使用的耗材平均每套价格从近4万元下降至5600元左右,降幅86%;用来医治压缩性骨折的椎体成形手术耗材,每套平均价格从2.7万元下降至1100元左右,降幅96%。

  相比冠脉支架和人工关节,此次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具有产品系统丰富、覆盖广泛、降幅较大、采购周期长等特点,几乎囊括了所有脊柱类耗材,包括螺钉、金属板、金属棒以及骨水泥、人工椎体等,基本可满足临床开展的95%以上脊柱手术所需。脊柱类骨科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释放了带量采购改革的制度性红利,减轻了群众负担。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执行省际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弹簧圈、留置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要求,6月20日起,济宁市参加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这四类医用耗材均为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较为充分的品种,通过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了大幅降价。

  从具体品种看,山东2022年执行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目前已完成采购周期,为保障患者持续享受降价成效,联盟省份共同开展了新一轮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选价格均价逐步降低至5960元,较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前降幅超过72.9%。

  截至目前,济宁市已有427种药品、21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累计节约患者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超过20亿元,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四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后,相关患者费用负担将会促进减轻。

  按照省统一部署,济宁市自2023年4月20日起,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根据省医保局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求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也要主动响应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及全流程调控目标。济宁市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明确济宁市一级至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实际价格分别不超过3176元、3482元、3788元。

  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来实现降价。我省参照四川的竞价结果,通过价格联动、竞价挂网等措施,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后中选平均价约900元/套,平均降幅55%,其中最低548元/套、最高1855元/套。牙冠单颗全瓷牙冠均价由1000元以上,降至平均341元,其中最低100元/颗、最高656元/颗。济宁市单颗常规种植牙平均总费用有望控制在5000至7000元以内,让患者切实享受到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种植牙服务。

  综合施策实现口腔种植“技耗分离”。同步实施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牙冠竞价挂网“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措施和成果,对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分开进行治理,实行“技耗分离”,降价措施更精准,改变了以往“一口价”打包的收费模式。

  依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自2023 年3月1日起,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2年)》,凡例、药品通用名、药品分类、剂型和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主要面向5年内新上市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新冠感染治疗用药、国家基本药物、罕见病用药等。调整后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药品总数共计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892种。此次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1个药品,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新增药品包括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2个新冠治疗用药,涉及多发性硬化、脊髓性肌萎缩症等疾病的7种罕见病用药,以及22个儿童用药等。

  全面推进执行2023年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药品方面,依照国家和省部署安排,落地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认真做好省际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弹簧圈、留置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落地执行工作。

  持续落实惠民政策,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医疗机构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强化中选企业履约情况监测,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序推进,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

  进一步加强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综合监管。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实行医疗服务、种植体、牙冠分开收费,明码标价。公立医疗机构的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按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向患者收费;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少加价或不加价销售种植体系统和牙冠耗材。倡导各类医疗机构在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价格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通过技术劳务价值获得回报。

  认真做好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执行工作,及时来更新维护信息系统,严格执行目录内药品支付政策,将调入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全力做好新版目录落地服务管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用药保障水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