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七批)

2024-09-02 产品中心

  经调查,孙旗屯乡三山纬一路两侧居民楼下门面房共有11家汽修店,经逐一检查,其中1家汽修店原设有喷漆房,现已改作仓库使用,但现场发现店内摆放有几个油漆桶,涉嫌有使用移动喷枪进行喷漆作业的行为,工作人员随即对其进行了清理。举报问题属实。

  经调查,孙旗屯乡三山纬一路两侧居民楼下门面房共有11家汽修店,经逐一检查,其中1家汽修店原设有喷漆房,现已改作仓库使用,但现场发现店内摆放有几个油漆桶,涉嫌有使用移动喷枪进行喷漆作业的行为,工作人员随即对其进行了清理。举报问题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孙旗屯乡三山纬一路两侧居民楼下门面房共有11家汽修店,经逐一检查,其中1家汽修店原设有喷漆房,现已改作仓库使用,但现场发现店内摆放有几个油漆桶,涉嫌有使用移动喷枪进行喷漆作业的行为,工作人员随即对其进行了清理。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环保政策宣传力度,在前期宣传的基础上,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汽修店严格按照环保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在环境敏感区禁止有喷漆作业行为。二是由各汽修店负责人向高新区孙旗屯乡人民政府签订环保承诺书。三是加大对纬一路两侧汽修店的监督检查,尤其是下班时间、夜间的检查巡查力度。四是高新区将进一步对辖区汽修行业做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取缔环境敏感区喷漆作业,规范汽修行业,合法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家具厂名为洛阳婕顺木制品加工部,属家具制造业,生产的基本工艺是将木材切割、组装。厂区内有一间喷漆房,但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也无喷漆痕迹。车间内物料随意堆放,现场杂乱。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已安排人员、机械按照“两断三清”对该厂进行彻底取缔。目前该厂已断水断电,生产设备和原料基本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对辖区内“散乱污”公司进行彻底排查,做到举一反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反映情况:D反映洛阳市高新区丰李镇东军屯村有个非法垃圾场,影响生活;D反映高新区东军屯村东边自然沟内有个垃圾场扬尘很大,建议取缔。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是同一区域、同一地点。诉求人反映的位置位于丰李镇东军屯村与洛龙区科技园办事处溢坡村交界一荒沟处,现场发现有一个非法私设的垃圾场。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现场平整并用黄土覆盖达到绿化标准,该工作已于10月30日完成。二是根据《洛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第15条对东军屯村民郭慧民、林铁现进行行政处罚。三是10月31日开始绿化工作,已于11月1日完成。

  问责情况:对高新区丰李镇东军屯村村支部书记郭跃臣、村委主任林玉升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同时扣发当月工资。对高新区丰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宏慈,包村副科级干部时永飞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张宏慈、时永飞同时对丰李镇党委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反映情况:武汉路与蓬莱路交叉口向南东方红汇景城2号楼下,有几家饭店油烟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兰州拉面大盘鸡”饭店刚开业,油烟净化器已安装,但是排气管道出口离居民楼房较近,该问题属于油烟净化方面。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安排人员到现场督促整改,将“兰州拉面大盘鸡”饭店的排气管移向西边,远离居民楼,排气管道出口加装油烟净化器,排除扰民情况。该问题已于10月29日18:00整改到位。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加大对油烟净化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发放油烟净化清洗台账,加强对辖区内日查、夜查力度,做到察觉缺陷及时整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

  反映情况:高新区辛店镇延秋村四组武皇大酒店后500米有个生活垃圾池,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垃圾池搬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村所建设的垃圾池基本属实用型,若另选新址,会造成延秋村居民倾倒垃圾不便,以及居民乱倒垃圾现象。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原因主要在于保洁公司清运垃圾不及时,长时间堆积产生异味,并有焚烧垃圾现象,产生烟尘呛人,已经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该保洁公司对垃圾池内垃圾日产日清,夏季及时消杀蚊蝇,坚决杜绝焚烧垃圾行为,并制定环境卫生日常考核制度,对保洁公司考核形成常态化;二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力度;三是畅通反映渠道,村民察觉缺陷,及时向村镇干部反映,以保证及时纠正问题。

  反映情况:高新区龙鳞路拖厂技校对面有一二十家流动烧烤摊,油烟气味呛人,影响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位置位于高新区龙鳞路拖厂技校对面,据周边居民反映,该处的小摊贩属于流动经营,无固定的经营场所,售卖时间多集中于下午学生放学时间,售卖食品为速成类。

  处理及整改情况: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于10月30日晚21点前往现场,立即对此处流动摊位进行取缔,并在10月31日下午放学高峰期再次到现场复核,未发现流动摊贩。

  反映情况:X反映洛阳高新热力公司在关林路与淮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银隆新能源项目办公区内建设新锅炉,严重违反环保政策、造成投资浪费;D反映洛龙区淮南路与关林路交叉口东南角正在建的燃气锅炉,要求另外选址;D反映高新区淮南路与老洛宜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有个院,院内正在建锅炉,居民要求另外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符合环保政策要求,为省重点项目(银隆、格力)提供生产用蒸汽,不存在浪费情况,该工地属于正常施工项目。反映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实施工程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确保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现场黄土的覆盖,定期洒水降尘,避免施工扬尘。

  反映情况:高新区九都路1885小区车库东出口施工噪声和扬尘污染;高新区九都西路加州1885小区高新热力在小区内施工,毁坏绿化带,造成道路环境脏、乱、差。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一是高新热力公司在前期规划时考虑到热力管道可能从加州1885小区东门绿化带下经过,与物业公司签订《苗木移植施工合同》,由物业对绿化带内苗木进行提前移植。尘土飞扬现场为前期物业移植苗木时造成。举报问题属实。二是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因需要对热力管线路由切割,虽有湿法作业,但仍有噪声和某些特定的程度扬尘污染。举报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10月31日高新热力已停工。2.加强对实施工程单位的监管,合理的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小对附近居民的影响。3.加强对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避免施工扬尘。

  反映情况:高新区龙鳞路与孙石路交叉口东侧建业房地产开发工地,整夜施工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诉求人反映的位置位于龙鳞路与孙石路交叉口东侧建业尊府工地,10月31日晚,孙旗屯乡城建中队到建业尊府工地实地核查,该工地当晚九点半已全面停工,未曾发现诉求人说的整夜施工现象,但仍违反晚八点到早八点工地禁止施工的要求。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建业尊府工地立即改正夜间施工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落实晚八点至早八点严禁一切施工作业。二是责令工地加强施工监管,采取降噪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噪声,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高新区将针对该问题举一反三,明确责任落实,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在日常施工中,采取有力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及扬尘等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反映情况:高新区丰李镇贠庄村北河滩边上“水泥道沿厂”17年环保联合调查时没有停,至今还在生产,无任何手续,扬尘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院内沙堆覆盖不全,土路未硬化,易产生扬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对该厂断水断电,并对生产设备及电表箱张贴封条。二是开始对厂区内生产设备、原料、产品做清理。三是院内堆放的沙堆暂用防尘网覆盖,同时对院内未硬化地面用防尘网全部覆盖,降低扬尘。四是在11月10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厂整治取缔到位。五是要求丰李镇对辖区内“散乱污”公司进行彻底排查,做到举一反三,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反映情况:洛阳市涧西区芳华路中段商业房B区9号“洛阳爱华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气味特别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爱华防水有限公司”为销售门面,没有加工生产,店内存放有部分防水卷材、防水涂料。该店铺经营的防水材料有产品检验测试报告、合格证,不存在“三无”产品,防水涂料均是密闭性包装不挥发气味,防水卷材挥发有轻微异味。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已告知该店铺负责人,减少防水卷材的堆放,将现有防水卷材转移至专用仓库存放。目前,已将防水卷材转移,店内仅存放少量样品。

  反映情况:洛宁县下峪镇麻园村龙王庙,我家林地十几亩被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毁坏,没有赔偿,洛宁金龙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时毁坏林木,乱堆矿渣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11月2日,洛宁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金龙公司在下峪镇麻院村龙王庙进行探矿作业,相关探矿、环评手续齐全;但金龙公司钻探勘查期间,虽给当地林坡所有人进行了赔偿,但未办理林业手续,洛宁县林业局已于2017年3月对该公司做了行政处罚,罚金2万元;探矿勘查所产生的岩芯样本已清运化验,不存在倾倒矿渣对环境造成污染现象;麻院龙王庙属深山区,原居住户多数外出,常年无人居住,当地村民苗红伟及其家族成员所承包的林坡,已于2016年12月与以苗红伟为代表的群众达成协议,一次性支付苗红伟本人及家族成员补偿款4万元;金龙公司及施工队负责人承诺,将认真摸排,如有其他受影响的林地承包户未获得赔偿,将按照有关政策予以赔偿,确保群众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排查群众代表苗红伟及家族成员以外是否有群众利益受到损失,如有损失金龙公司继续核实补偿;二是继续加大环境防范治理方面巡查监督管理力度,敦促金龙公司为施工时所占用的林地全面恢复植被,彻底修复所造成的破坏;三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畅通诉求渠道,完善反馈机制,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环保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在“孟津县小浪底水库下游至会盟镇之间”的“白鹤镇黄河渡口”,10月25日,孟津县渔政、公安执法人员曾查获一艘电渔船。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津县将加强完善和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电捕鱼行为,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切,依法保护黄河渔业生态。一是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工作合力。二是强化信息收集,及时有效地发现线索。三是快速反应,提高执法成效。

  反映情况:1.老城区西大街与西门口街交叉口大变压器旁边有一个垃圾收集点,臭气难闻。2.盐店口街与金业路交叉口东边20米有一个露天垃圾中转站,污水流入中州渠。

  调查核实情况:1.该处垃圾收集点为附近商户和居民未按规定收集时间和投放地点倾倒垃圾形成,反映问题属实。2.位于盐店口街与金业路交叉口东侧的垃圾转运站,承担西关地区居民、单位、商户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任务,原先位于金业路东侧的垃圾中转站因中州渠整治拆除。为保证辖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故在此处设临时转运点。每天作业完毕,对现场进行地面冲洗消杀,冲洗产生的污水流入马市街口市政管道。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关于老城区西大街与西门口街交叉口大变压器旁边的垃圾收集点,臭气难闻问题。一是取消西大街与西门口街交叉口变压器旁边垃圾收集点,将现场打扫冲洗干净;二是要求商户和居民将垃圾倒进附近垃圾桶内;三是要求保洁公司对该区域增加收集垃圾频次,随脏随清理,保持垃圾不落地。2.关于盐店口街与金业路交叉口东边20米有一个露天垃圾中转站,污水流入中州渠问题。一是加强对盐店口街与金业路交叉口东侧临时垃圾中转站的管理,每天早上、下午作业完毕及时对现场打扫、冲洗、消杀;二是加快花园路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新中转站建成后将取消此处临时转运站;三是举一反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督查工作,增强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反映情况:新安县沧头镇的生活垃圾常年倾倒在孙都村与东沟村中间,污染地下水,现在听说有人检查,有关部门就用黄土掩埋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1.仓头镇政府选址东沟村一处自然冲沟作为仓头镇镇区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常年倾倒在孙都村与东沟村中间,该问题属实。2.依据2018年9月24日新安县疾控中心出具的东沟村饮用水井检测报告,东沟村水井各项指标均为合格,“污染地下水”问题不属实。3.垃圾场有专人进行日常环境卫生管理,使用分层覆土填埋工艺,覆土是垃圾场正常管理,“听说检查,用黄土掩埋垃圾”问题不属实。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立行立改,已经将垃圾场下方积水及漂浮物清洗整理干净。举一反三,对全县类似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集中清理长效机制。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新安县城关镇寨湾养殖场是城关镇寨湾居委会居民张新民2013年自建,用于饲养蛋鸡,有鸡舍两幢。2018年6月群众举报养殖场对环境造成污染,经调查核实后,县政府决定对养殖场实施关闭取缔,2018年9月该养殖场6000只蛋鸡已清空,养殖场已关闭取缔到位。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城关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养殖场不再反弹。

  调查核实情况:村民堆放建筑垃圾,有少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造成旁边的环境卫生较差。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滨区管委会已责成李村镇于10月31日上午9时,组织镇村干部12人,出动垃圾压缩车1辆、铲车1辆,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离,于当日下午5时,整改完毕。建筑垃圾运送至诸葛镇刘沟村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运送至洛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处理。同时,要求镇村干部组织人员做好村内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及监管工作,不允许私自倾倒、堆放,确保不再发生该类问题。

  反映情况:伊滨区庞村镇东庞村金立办公家具公司以及附近养猪场,无环保手续,并且离自来水厂不足150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洛阳金立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和附近养殖场,位于庞村镇东庞村,分别距庞村镇集中供水厂东约150米和东南约300米处,均不在庞村饮用水源地范围内。其中,金立公司主要生产钢制办公家具,无环评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中;附近养猪场负责人王杏果,目前存栏生猪100头,属散户养殖,不需办理环评手续,调查未发现粪污乱排现象。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7年年底,伊滨区已对该企业环评未批先建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到位。下一步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办理完善环保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反映情况:伊川县白沙镇下磨村村北100米陆浑渠旁边,有厂建筑施工,扬尘较大。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白沙镇下磨村在村北陆浑灌渠边建设的养鸡基地是伊川县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洛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意向投资建设的白沙种鸡场标准化循环农业项目。经调查,目前正在建设厂区围墙,长度约100米,鸡舍及综合用房等均未建设,也未进行土石方作业,无显著扬尘。洛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白沙种鸡场建设项目,未经扬尘治理报备、验收、审批进行实施工程。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该项目要落实必要的扬尘治理措施:1.施工道路要进行硬化;2.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备;3.要配备必要的降尘设备,动土时要进行湿法作业;4.施工现场垃圾和黄土要全部覆盖。二是已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待整改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建设。三是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技术上的支持,尽快将有一定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群众满意,达标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老城区春都东路北边中国石油加油站附近没公共厕所确实存在,加油站东边400余米处有一座公厕。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加油站东边400余米有一座公厕,在加油站附近加装公厕导向牌,方便群众如厕,11月5日前安装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8月,三电厂与洛阳广展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将企业炉渣、煤灰委托广展公司管理,其间三电厂机组生产所产生的炉渣由广展公司运至灰场暂存。10月30日现场勘察时,该灰场内煤灰堆平整,未进行挖掘作业,覆盖的防尘网大部分已风化损坏,部分露天堆放,存在扬尘问题。由于目前炉渣综合利用渠道不畅,近期三电厂机组生产期间的炉渣暂存于此灰场。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10月30日上午,伊川县已对洛阳伊川龙泉坑口自备发电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伊环违改字[2018]0-19号),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并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确保长效机制。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采购防尘网对灰场覆盖不到位的地方进行重新夯实、覆盖、洒水。要求广展公司在承包经营电厂灰渣期间,严格按照原灰场相关制度来管理,对暂时堆存炉渣进行平整、覆盖、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对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和纠纷事件承担相应的责任。三电厂将对管理情况做考核,违规情况做相应经济处罚。

  反映情况:1.伊川县大庄村水库边有一个养殖场,造成水库水质污染。2.大庄水库和大庄村之间有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

  调查核实情况:(一)关于“伊川县大庄村水库边有一个养殖场,造成水库水质污染”问题。接到转办问题后,县政府立即责成县畜牧局、河滨办事处组织人员,于10月27日开展调查。经调查,大庄水库周边没有规模以上的养殖场。两户均为利用荒山荒坡放养的小养殖农户,不属于养殖场,两户养殖的畜禽粪便就近还田,不产生污水,林养结合,符合林下经济发展要求。(二)关于“大庄水库和大庄村之间有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问题。经调查,大庄水库和大庄村之间姜公庙东侧有一处违章建筑,系姜公庙香客筹资合建,供远方香客居住,目前主体已完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群众反映的“伊川县大庄村水库边有一个养殖场,造成水库水质污染”问题不属实。为保护水库生态平衡,责成河滨办事处立即拆除水库边简易鹅棚;对距水库较远的简易鸡棚和羊舍,要求养殖户要加强管理,做好畜禽粪污及时清洗整理、堆肥和还田,做好林养结合、循环利用。水库边临时鹅棚已经拆除。

  (二)群众反映的“大庄水库和大庄村之间有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问题属实。责成河滨办事处对大庄村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该村违建问题重点管理三个月,该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在两个月内予以拆除,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河滨办事处已经对大庄村党支部书记张国辉、村委会主任邢占伟、国土资源所所长杨建红进行了约谈。河滨办事处正在着手做好群众工作,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拆除创造条件。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诉求人举报的水泥瓦作坊,位于五头镇望头村一组,负责人为本村村民安振伟,跟举报内容中“李跃斌、村长王仁虎”无任何关系。该水泥瓦作坊临时占用村中一块现有空地生产水泥瓦卖给附近群众,无土地、无环保手续,主要设备为一台搅拌机,一辆小推车,距离居民区较近,大约300米。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厂实施断水、断电;沙石、水泥等原材料已经清理完毕,生产设备搅拌机拆除到位并撤离作业区域。水泥瓦成品由于体积较大,转移困难,也无合适存放场地,暂时存放原场地,要求负责人十天内(11月10日前)必须将水泥瓦处置完毕。

  调查核实情况:含嘉仓街31号院属于铁路家属院,目前铁路家属院正在进行三供一业改造,投诉问题反映的是三供一业改造中电力改造项目的电缆沟施工造成的未覆盖、未围挡问题。经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举报问题,我区建设部门及属地办事处,要求实施工程单位立即按照“7个100%”施工要求做了整改落实:一是实施工程单位立马停止施工,对电缆沟施工范围设置围挡,对挖开的黄土做全面覆盖,在进行挖掘施工时采取湿法作业。二是区建设部门和属地办事处要加强巡查检查,确保不再出现此类事件。三是瀍河区将强化各类建设施工工地的巡查检查力度,发现未按照“7个100%”要求做施工的项目立即进行制止,并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瀍河区下园路与华林路交叉口东方红超市门口为丁字路口,有一小块较空旷的地方,夜间周围居民于此处健身、跳广场舞,跳舞播放的音乐声音较高,且距离周围居民楼较近,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经现场核实,举报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举报问题,瀍河区安排专人到现场对跳舞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告知周边居民不要在此处进行高噪声跳舞扰民活动,并张贴告示,进行环保和安全宣传。目前周边群众已不在此处跳广场舞。

  反映情况:伊滨区九嘉海港城工地昨晚拉土满载,工地没有冲洗设备,未达到7个百分百,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目前该项目处于收尾绿化阶段(部分楼栋已经向业主交钥匙),该项目因绿化缺少量余土,从外面调入,拉土时车辆覆盖、道路打扫冲洗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和噪声扰民。群众举报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伊滨区管委会立即组织区控尘办工作人员,对九嘉伊滨花园项目进行了现场督促整改,目前,该项目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一是对现场道路进行了冲洗打扫,并对黄土区域进行了覆盖,并加强日常管理;二是绿化作业时增加雾炮机,采取边施工边覆盖和湿法作业。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扬尘污染得到一定效果防治。

  反映情况:西工区凯旋西路永红巷改造,黄土尘土飞扬,永红巷、永康苑小区暖气改造加装暖气片,打孔多破坏楼体,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工地由于受施工场地影响,两侧家属院及商户较多,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经常通行,没有办法进行全封闭管理,区城建局、金谷办在开工前、中多次到现场进行指导扬尘治理工作,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要求在施工中经常洒水进行降尘,并及时对土方作业区域进行覆盖,但沿线居民不听劝阻,造成防尘网经常损坏,产生少量扬尘。群众反映部分属实。另外,群众反映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我区将安排金谷办事处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仔细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妥善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区城建局、金谷办事处加强对该工地进行监管,实施工程单位增加洒水频次,保持道路湿度,防止扬尘现象。二是监管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无缝监管制度,全力做好该工地的现场管控工作。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工地为热力管网改造项目,由于该工地地点位于道路中心,前期管道铺设已完成,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白天道路通行,实施工程单位10月27日晚组织人员、机械在夜间突击施工,开启雾炮进行降尘,浇筑混凝土时使用振动棒,产生了噪声。情况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西工区针对热力公司夜间施工的真实的情况,已督促热力公司尽可能的避免噪声扰民。同时要求其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标准做作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10月29日开展调查。该工地由西下池社区自行组织拆迁,于9月12日开始实施拆除。经走访村民,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作业。西工区已要求区城建局、洛北办事处加强对该工地进行监管。二是10月29日,对该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停止至11月6日。

  反映情况:新安县庙头村一条卫星大渠遭填埋与截流,造成水渠断流,变成污水沟。

  调查核实情况:经对卫星大渠铁门镇庙头村全段现场巡查,卫星大渠渠道干涸,未发现渠道遭填埋与截流现象,不存在雨水和污水积存的情况,部分渠道内有周边村民栽种树木和农业作物,未种植作物的渠道内存有落叶、杂草等。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卫星大渠全面巡查维护,涉及的7个行政村进行常态化保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建立常态化制度,积极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反映情况:新安县城关镇汉关大道会造成或附近PM2.5可能超标,不让通行。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中所称的汉关大道不让通行,具体为:从10月25日起,新安县受气象因素等影响,空气质量较差;为改善空气质量,县政府采取了多个角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其中一项:从10月26日凌晨0:00至10月31日,对汉关大道南京路口至北京路口采取限行实验,为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从控车方面提供管控经验。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接到该省环保督察交办件后,新安县重污染天气管控已解除,10月31日下午汉关大道已回到正常状态通行。

  反映情况:新安县铁门镇蔡庄村南边有几家磨玻璃石的砂厂,晚上生产噪声灰尘特别大,离村太近,影响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铁门镇蔡庄村南侧的玻璃石(硅石)加工公司仅有洛阳恒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一家。洛阳恒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6月15日通过新安县环境保护局验收,该公司2018年4月26日、2018年10月31日两次对外排颗粒物,厂界噪声进行仔细的检测均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规定要求,但工业公司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外排污染物在实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仍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会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不便。该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安县人民政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粉尘管控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各类噪声排放,将粉尘和噪声排放降至最低,避免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加大对工业公司的监督执法力度,增加夜间巡查频次,严查违法排污行为。

  反映情况:新安县城关镇北京路中段县行政办公楼对面绿苑小区2号楼顶公路局施工时造成排水不畅,把我家房顶弄漏水了。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2018年6月县公路局对办公楼、家属楼楼顶统一铺设了塑料防尘网,铺设防尘网时未破坏楼顶原本结构,预留了排水口,不影响房顶排水。经了解,一般民用房屋防水层使用的时间为10年,公路局家属楼2000年已交付使用,顶层出现漏水问题应属于房屋防水层自然老化现象。举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县公路局向住户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住户理解,自行维修房顶;公路局按时进行检查楼顶雨水排水出口,保证排水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