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部委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对发动机排量、货箱内部尺寸等都作出了要求。
同时,《征求意见稿》中还对轻型货车(不含新能源汽车)载质量利用系数限值做出了规定,意味着将会从源头上遏制大吨小标车辆的产生,对卡友们的选车用车以及车企的造车,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征求意见稿》中轻型货车相关技术要求中提到,除新能源汽车外,不同的车型,载质量利用系数也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该技术规范不适用于厢式货车中的客厢式运输车及危险品运输车;栏板式货车不包含多用途货车;仓栅式货车包括养蜂车、畜禽、雏禽运输车等仓栅结构的运输类汽车。
文件中提到的载质量利用系数,主要是用来描述汽车承载能力和自重之间的关系,它的计算公式是载质量利用系数=汽车最大承载能力÷车辆自重,通常可以根据这个比值简单的判断出车辆的品质,一般情况下,该比值的数字越高,则表示该车的自重越轻,能装更多的货,所应用的技术也就相对比较先进。
通过载质量利用系数,可以大致得出汽车的最大装载能力,以栏板式蓝牌轻卡为例,总质量是4495kg,载质量利用系数最低是0.75,标载情况下,该车辆最大装载重量至少要超过1927kg,仓栅式蓝牌轻卡至少要超过1771kg。
该《征求意见稿》中对轻型货车(不含新能源汽车)载质量利用系数限值做出规范,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从根本上遏制蓝牌轻卡“大吨小标”问题,同时也可以刺激厂家不断对汽车轻量化技术的研发,引导汽车往合规化方向靠拢。
如果最终该技术规范落地实施,那么对卡友们的选车用车也会造成影响,总质量3500kg的微卡和总质量4495kg的轻卡,车辆的装载能力相差仅500kg左右,对于注重路权的卡友,可能会选择微卡,而对于装载力比较看重的卡友,可能会选择黄牌车辆。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征集意见稿》中,对轻型货车的载质量利用限值并没有规定最大值,也就是说,目前仅仅是对各种轻型货车的最大自重进行了限制,并没有规定车辆的最轻自重。
目前关于轻型货车载质量利用系数等相关技术要求,还处在意见征集阶段,最终该文件内容是否会落地呢,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