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轿车折旧年限与残值率

  【太平洋轿车网】轿车折旧年限依照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六十条规则为四年,残值率为5%。残值率是环绕固定资产的一种比率,即环绕固定资产的收入与开销,以现有价值除以购入时的价格,再乘以百分之百,便是所核算的固定资产的残值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规则,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条规则:固定资产依照直线法核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月份的次月起核算折旧;不再运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不再运用月份的次月起中止核算折旧。 企业应该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运用情况,合理确认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残值一经确认,不得改变。除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有规则外,固定资产核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