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财物折旧指一守时期内,为补偿固定财物损耗依规则的固定财物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财物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财物在当期生产中的搬运价值。
为生产产品、供给劳务、租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惯例运用的寿数超越一个会计年度。
为了核算固定财物,企业一般要设置“固定财物”、“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财物整理”等科目,核算固定财物获得、计提折旧、处置等状况。“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而预备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固定财物整理”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作废、毁损、对外出资、非钱银性财物买卖、债款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财物价值以及在整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
此外,企业固定财物、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产生减值预备的,还应当设置“固定财物减值预备”、“在建工程减值预备”、“工程物资减值预备”等科目做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