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等一批新法新规将于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 王思北)2014年,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从1月1日起,一批和民生息息相关的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开始施行,这也将给百姓带来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规定,儿童乘电梯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饭店、家庭等场所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来源于经登记的正规渠道。

  法律提出,特定种类设备包括锅炉、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八大类,这些设备一般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法律指出,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在经营环节,销售和出租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负有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在事故多发的使用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有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负责特种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码头、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定种类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并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状况。同时,要求监管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定种类设备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便于公众查询。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强行登乘或拒绝下车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条例明确,根据高速铁路建设对工程地质条件的严格要求,规定对高速铁路建设实行工程地质勘查监理制度,以保证工程地质勘查质量;针对地下水开采造成的地面沉降危及高速铁路运行安全的明显问题,规定高速铁路线米范围内禁止抽取地下水,在此范围外的地面沉降区域,抽取地下水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应当设置地下水禁止开采区或者限制开采区。

  此外,条例还取消了《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设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如: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铁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认定,铁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许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审批等。

  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通知指出,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要在屏幕右上角明确标注“广告”字样,并禁止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同时重申,不得使用新闻采访、主持人主持以及“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形式进行宣传。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及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4种情况外,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

  为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隐私权、信息安全,规定明确对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等要进行匿名处理。并且要对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等个人隐私信息,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商业机密等内容做删除处理。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严格的修改、更换条件和撤回程序,要求确需撤回的,必须由高级人民法院以上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专门机构审查决定,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办理撤回及登记备案手续。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提出,2014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开会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新办法规定,会议费开支范围有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等方面。

  新办法指出,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小金库”;严禁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用餐为自助餐,严禁高档菜肴,不宴请,不上烟酒。违反规定的,将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