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上叉车属于谁的责任?

2024-02-12 案例展示

  电动车撞上叉车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检验判定的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按照规定,叉车不能上路,上路是违法的。叉车属于特定种类设备,是场内作业车辆,依照国家道路交互与通行法以及特定种类设备法,都是不能够上路行驶的。只能在内部使用,并持有叉车证,当单位员工持叉车证。没有驾驶证,开叉车上路被交警拦下并处以无证驾驶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特定种类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不再使用有关特定种类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未对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工作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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